所谓公正的赔偿,寒了多少医生的心
医博士头条
寒心!寒心!这判决赔偿不仅损了钱,更冷了人心。
作者
尹于华
来源
医博士网(ID:yiboshiwang)
最近,一名37岁的医生,因为在电梯里劝阻老人抽烟,不料老人突发死亡。死者家属认为老人死亡与劝烟医生有关,诉诸法院,要求赔偿40万。一审法院依照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,根据公平原则,酌定当事医生向死者家属补偿1.5万元。劝阻公共场所吸烟,有错吗中国是烟草生产和消费量最大的国家,在全球十一亿烟民中,中国占的比例最高,全国十五岁以上的烟民有三亿两千万,目前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约有一百万。
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重点立法项目,年10月底形成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。该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。
依我的理解,劝阻公共场所吸烟,是每个公民及卫技人员的责任。
何为公共场所,指人群经常聚集、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,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,是反应一个国家、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!虽然在公共场所禁绝吸烟比较难,但公共场所吸烟非但有害自身健康,还影响他人健康,更是作为一种展示国民总体素质的重要地方,每个公民都应该自我约束,谨遵执行。
医生的善意劝阻,既是一位的医生在履行劝告义务,又率真表达了人人都应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公民责任。
如果一句友善的劝阻能令一位老人当场猝死的话,那么每年都有这么多的猝死者,是否都应该寻找与其生前对话的攸关者;假如一句对话,就令素不相识的老人,经受心理打击而猝不及防地死亡,那么要求赔偿的亲属是否觉得对方的医生身份才具有起诉的底气;太多的指责,作为中国医生的脸己经被撕裂成血肉模糊,再泼一盆脏水,又能奈我何也?
二手烟的危害公共场所吸烟所更可怕的,是变相強迫无辜的妇女、儿童及不吸烟在烟雾中呼吸;在毫无防卫措施的场所,被动接受空气的污染,深受二手烟的危害!
二手烟造成诸多健康危害包括增加成年人罹患心血管疾病、癌症、呼吸道疾病几率,加重儿童哮喘程度,引发儿童肺炎、中耳炎乃至行为问题。特别是对孕妇对青少年,更有着始料未及的危害。
年全国新发癌症病例万余人,癌症死亡万余人,其中肺癌发病率高居榜首。
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胸外科主任、中大肺癌研究所所长龙浩教授指出,近二十年来,临床看到的肺癌种类出现明显变化:和吸烟或被动吸烟高度相关的肺癌鳞状细胞癌从过去占总量的50%明显减少,如今肺癌病人中约占六成的是腺癌,而腺癌的发病机制被认为“与环境污染关系密切”。
当肺癌成为女性继乳腺癌后第二大杀手时,毫无置疑的是二手烟的危害导致了女性的肺癌率居高不下,也是二手烟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才使妇女的肺癌成为高发领域!
公共场所禁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,也是提倡无公害社会的前提,更是体现了社会大家庭的一种和谐仁爱之风尚。
公理自在人心如果一句劝阻在公共场所不要吸烟,就可以判定侵权,那么在公共场所的那么多《禁止吸烟》的提示,是不是也构成侵害了吸烟人的自由权。
街头太多的老人跌倒,为何路过的人都选择绕开而跑,难道举手之劳的扶持都变得那么遥不可及;还是人心的隔阂己经没有侠义的情怀;还是生怕被讹诈的事件己例例在前;还是人心的善良被少数坏人践踏成不敢露脸?!
但是宏扬正义,捍卫道义的优良传统,是我们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永恒结晶,是我们五千年悠久文明的亘古传承,是我们炎黄子孙彪炳史册的不朽见证!
孰是孰非,这位医生没有恶言相加;没有变相凌辱;没有出言不逊;没有狭路相逢;没有怀有仇恨;没有争吵;没有刻意的怒吼!一句善意的劝说,一句出自公道的劝阻,一句自在人心的劝告!怎么能与一位老人的死亡形成侵权?怎么以”公平原则”为辞,而判医生赔偿呢?寒心,真是寒心啊!我为这位仗言的医生而寒心至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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